D/A单据承兑(Document Acceptance)是出口商(或代收行)在跟单托收方式下,在承兑条件下向进口商交付单据的方式。承兑交单是出口商(或代收行)在承兑条件下向进口商交付单据的方式。
D/P的英文全称是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,中文译为“付款交单”。是指卖方将出口单证交给银行,以便进口买方支付全额货款后,银行可以将相关单证交给进口买方。买家凭收据即可提货。另外,由于时间上的差异,DP又分为即期DP和远期付款DP。
D/A在当前国际外贸中应用广泛。其最大优点之一是交货流程相对简单,主要包括:卖方发货、买方承兑汇票、代收行交单、买方交付货物、买方到期付款。 。这种简单的交付过程也意味着买方的交易成本降低,因为他不需要自己筹集资金,他只需要把货物卖掉,然后用这笔钱来支付货物。
目前,在 D/A 条款下,买方的最长付款期限为 60 天。远期汇票到期后,卖方可以直接到银行兑现。这时,无论买家是否付款,银行都必须兑现。如果不兑现,其声誉就会受损。卖家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帮助。
付款交单是指以跟单托收方式交付单据的方式,即单据须由进口商付款,即进口商付款后才能从收款银行收到单据。分为即期交割单据(D/PSight),表示港口签发即期汇票,收货银行见票后催促进口商付款。付款后,进口商获得货运单据。交单日期表明远期汇票由港口开出并由收款银行提示给进口商。进口商承兑汇票后,将在到期日或之前支付汇票。
D/P和D/A都是外贸中的外贸付款方式。以上均为英文缩写。 D/P是指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,D/A是指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。针对Acceptance),外贸客户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付款方式,所以这些外贸付款方式也值得外贸人学习。